三次被冤判近20年 何莲春曾遭非人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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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善良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女士曾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受十五年半冤狱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她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又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此,补充何莲春于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的酷刑折磨。

一九九六年六月,当年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是有目共睹的奇迹。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从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就被连续非法判刑,原来幸福的家庭被610不法分子强行拆散,何母亲由于牵挂女儿,常常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渐渐衰弱,于二零一七年去世。

一、三次枉判 总计近20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二零零二年七月九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提前一年半出狱。

二零零九年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何莲春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第二女子监狱非人折磨:暴力灌食、灌药、超时劳动

在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九年二月被绑架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何莲春因不放弃信仰、不断以绝食反迫害,更遭到了超乎世人想象的非人折磨。

在被关入入监监区九监区强迫转化期间,何莲春由于决不放弃信仰,被强制从早到晚十四、五个小时的坐在有七十二颗凸起的小钉钉的小塑料凳子上,双手要齐齐的放在双腿上不准动。臀部坐烂了并多次被野蛮灌食,何莲春也不放弃信仰。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后被转关到六监区,在六监区遭到更残酷的迫害,连星期天也不让休息的坐小凳。何莲春从早坐到晚,她的手稍微放歪一点就被专门派来包夹法轮功学员的凶恶的杀人犯(杀自己母亲)的包夹朱世新使劲打手,逼着摆好手为止。何莲春因不认罪,上厕所不报告不自称自己是“服刑人员”,就从早到晚上十点都不让她上厕所,很多次都把大小便解到了裤子里,还不给及时洗。何莲春为了少解小便,就少喝水甚至几乎不喝水。原本每人每天可打一壶水,可何莲春一个星期都“喝不完”一壶水。连同组同住的很多犯人都非常同情她。

何莲春一绝食反迫害,她的包夹就用勺等工具野蛮撬嘴捏鼻子的灌食。包夹朱世新等人还经常突然骂她,以手没放正等为由打她的手,还在灌食她的饭菜里下不明药粉,甚至在不是吃饭时间时也当面给她灌药。包夹得意大声地当着众人的面炫耀:说不吃药哪次不被我们给灌进去了?

直到后来,有一名也被关到六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争取到了每天上三次厕所不报告和可站起来活动三次的待遇后,何莲春才得以每天可站起来活动三次的机会。结果警察却换了一种迫害方式,让何莲春每天天不亮就跟着犯人出监到劳动车间,晚上天黑了、星星月亮出来了,才跟着大家一起回来 。她去了却坚决不劳动,可回到监房后,星期天别人休息时却依然让她还坐小凳。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从二零一五年二月起,何莲春开始长期绝食反迫害,无论被拖去从鼻子灌食多久,何莲春都不吃饭,并要求无罪释放。坚持一年多的她瘦得皮包骨,还被暴力在地上拖的内裤都破了、鞋袜被拖掉,臀部和腿及脚等多处流血。监狱就又换成人工撬嘴灌:六、七个人按住用一个大勺撬开嘴按住舌头,再用一小勺舀稀食灌进去,何莲春的牙齿被撬松撬掉,一段时间后又换成从鼻子插管灌,来回换着灌。

何莲春女士承受了非人的折磨,却依然坚持绝食反迫害。监区依然逼她跟着出监到车间,每天在车间一头的边上,当着三百多服刑人员面野蛮灌食她。很多胆小的人都不敢多看。每天灌三次:早上的馒头、中午、晚上的饭先用水泡后,再在一个小打碎机里打成糊,在她反抗力气小时就两三个人灌,在反抗力度大时,那些车间里不干活专门戴着袖套到处转的犯人监督岗都跑过去参与灌,六七人一起按住灌,是六监区队长和警察指使着这些犯人在这样灌。有人使劲打她的头,揪头发,多次打的她的头、身体青肿!有的用一把大勺先撬开嘴,按住舌头,再用小勺舀稀糊灌进去!一些犯人一边干活一边小声说:又是大勺套小勺,太惨了。

有一次何莲春疼得大喊救命!可整个监区除了一名法轮功学员大声疾呼“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停止野蛮灌食、法轮大法好!”又被拖走关进小单间外,整个车间警察都无视这一切,在默许着这种野蛮灌食,令所有良知尚存的人震惊!

何莲春常常被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次一灌完食就把她推入厕所,由包夹守着厕所门、看着,一、两小时左右后才能出来。可无论邪恶怎么折磨,都不能让何莲春放弃信仰!

由于不准买吃的和只能买极少的生活用品,甚至一包卫生巾、一小包洗衣粉,何莲春都要用一年甚至更长。这件事被监狱长等人当笑话教材的拿在大会小会上讲:一片卫生巾要用几个月。这并不是法轮功学员不讲卫生,恰恰说明了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惨烈!

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何莲春被转关到八监区(老、病、残监区)后,被强迫送入监狱系统中心医院强迫打针吃药九天。回监区后,让她每天跟着去劳动车间,早上出监晚上收监。何莲春女士依然不断地绝食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可监狱却在她十年的刑期上还延长了这九天才将她“刑满”释放回家。

结语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教人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是正法正道、宇宙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道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修炼法轮功就是在当今中国法律下都是合法的。可是红河州610及政法委、国保等人员却无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将刚出冤狱才几个月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良家妇女何莲春女士再次绑架、构陷到监狱!将来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现在公务员法也规定:执行上级明显错误的命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做了什么都得自己承担。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学大法经书《转法轮》,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民众,在执行上级明显错误的命令(如绑架法轮功学员)时,完全可以选择把枪口抬高一寸,不要再给善良百姓造成更大的冤枉。这都是当今相关公职人员完全能做的。希望身在当今道德急速下滑的末世之人能尽快醒悟,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及子孙后代积点德,不要为了一点利益而堵死了自己的生路。

关于何莲春遭受的迫害,请详见明慧网《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遭十五年冤狱迫害 云南何莲春又被枉判四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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